发物究竟是何物
《汉日辞典》(日文)“发物“条释:“一般认为,是刺激、加重外伤、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,如羊肉、海参、鱼等物品“。近代名医秦伯未在《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》将发物定义为:”凡能引起口干、目赤、牙齿肿胀、大便秘结等的荠菜、韭菜、香菇、金花菜等,都有发热可能,俗称发物。
发物没有确切的食物界定,可以认为是在治疗康复过程或在服用某些药物时,需要忌食的某些食物。在患有某种疾病时采取忌口确有利于缩短病程、防止疾病加重与恶化。
中医发物的分类
1)动火发物:能助热动火、伤津劫液,如烟、酒、葱、蒜、韭菜、油炸物等。
2)动风发物:多有升发、散气、火热之性,能使人邪毒走窜,如茄子、木耳、猪头肉、鸡蛋等。
3)积冷发物:多具寒凉润利之性,能伤阳生寒,影响脏腑运化,如冬瓜、四季豆、莴笋、柿子等。
4)滞气发物:多为食后容易腹胀的食物,如大豆、芡实、芋头、薯类等。
5)动血发物:多有活血散血之性,能动血伤络,迫血外溢,如羊肉、菠菜、烧酒等。
6)助湿发物:多具有黏滞、肥甘滋腻之性,如糯米、醪糟、酒、大枣、肥肉、面食等。
能不能吃发物
“发物“应因人、因病、因时而异,“发物“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对肝、胆疾病患者来说,肥肉、油炸食品等含脂肪丰富的食物是“发物“;竹笋、白酒、酸辣食物可视为胃病患者的发物。食物过敏也是中医认定为“发物“的重要依据。几乎每一种食物都会有人对其发生过敏。较易致敏的食物有牛奶、鸡蛋、鱼虾、海产品、葱、蒜、韭菜、羊肉、蘑菇、米酒、芒果等,如果你对这些食物不过敏,就不存在“发物“之畏了。
饮食禁忌是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“辨病(证)施忌“的,若没有掌握忌口的科学内涵,笼统地、不加分析地对某些饮食物一概禁忌,非但对疾病的治疗康复无益,日久可能因摄入食物营养素不足而有损身体健康。如果患病而又不敢肯定某种食物是不是“发物“时,食用起来还是需要留个意。
最后想提醒的是,很多肿瘤术后患者因为听信了某些关于发物的传言,对很多鸡、鸭、鱼等肉类食品产生畏惧心理,岂不知很多历史故事本身就不可信,即使真有类似朱元璋利用鹅肉害死徐达的事件发生,使者把鹅肉送到徐达那里恐怕早就变质了,按此,徐达之死缘于病中食用过期食品的可能更大。